医疗机构执业注册、执业变更登记公示

      |      2023-12-24 21:22:16

  医疗机构执业注册、执业变更登记公示按照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》、《烟台市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办理程序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执业注册、执业变更登记内容公示如下:

  拟执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: 预防保健科/内科/外科/妇产科;妇科专业;计划生育专业/麻醉科/医学检验科; 临床体液,血液专业;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/ 医学影像科; X线诊断科专业(协议); 超声诊断专业; 心电诊断专业;/ 中医科******

  公示期间,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,联系电话。